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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北市建立“平安校园”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建立“平安校园”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副标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关于印发《淮北市建立“平安校园”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创平校[2008]1号

市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园):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现将《淮北市建立“平安校园”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报: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印发 (共印60份)

淮北市建立“平安校园”长效保障机制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平安淮北”创建工作部署,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及学校周边治安案件的发生,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淮北市建立“平安校园”长效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以构建“平安淮北、和谐淮北”为目标,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着力抓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安全常规教育及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创建家长放心、师生舒心、社会满意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各级党政领导、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对共同参与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校园”创建的长效机制,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校园综治工作格局;通过创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治理,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实施,依法治教工作进一步推进,确保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立市领导挂帅、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效落实,决定成立淮北市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  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莉莉(市政府副市长)

  员:张  辉(市政协副主席、烈山区政府副区长)

王建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容局局长)

王运慧(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王明新(市政法委副书记)

李化廷(市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彦颖(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友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常兆朗(市司法局局长)

  剑(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亮(市交通局局长)

王治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雷(市卫生局局长)

于勤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藏兰华(市民委主任、市宗教局局长)

刘存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继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陶有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友泉(濉溪县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允(相山区政府副区长)

王劲松(杜集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协调联系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颜正宇(市教育局总督学)

办公室副主任:陈培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张守斌(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成员:薛维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本新(市教育局艺体卫科科长)

  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

  静(市综治办协调科科长)

窦保民(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犇(市市容局城管支队副支队长)

王经侠(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主任)

梁坤才(市卫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二)各部门职责

综治办职责:负责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抓好全市综治工作总体部署,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我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供部门协调与管理服务。

教育部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六条措施”。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将安全工作列入对各级各类学校考核、评估、评优、奖罚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督促学校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开展校园各类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指导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抓好普法教育、安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抓好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工作,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及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选聘与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市容、城建、工商、文化等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经营性网吧等场所,加强校园网监管。清理校内违章建筑、违规经营场所等,整顿校内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内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事故的援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部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八条措施”,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指导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组织管理及保卫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指导并协助学校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对中小学上下学时段交通管理,确保学校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快侦快破。加强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校园网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防范与打击黄、赌、毒、邪教等向校园渗透,封堵、删除、查处网上有害信息,加强学校周边网吧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火灾、治安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经常性地开展学校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加强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会同综治、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司法部门职责: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及广大师生的法制培训工作。积极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建设部门职责: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交通部门职责:贯彻执行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抓好全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畅通;依法规范社会客运管理,严禁不符合社会运营条件的客车私接学生上、放学,指定有运营资质客运公司为学校开展大型活动提供客运服务;加强对营运单位的管理,确保承运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符合营运要求。

市容部门职责:依法查处学校门前及周边商店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及流动摊点;依法清理影响学校校容校貌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协同相关部门抓好社会营业性网吧经营行为监管。

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职责:依法规范出版物市场,开展打击盗版活动,没收传播淫秽色情、恐怖、反动政治内容的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监管,依法查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卫生部门职责: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学生营养餐、学校周边餐饮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教育部门对校医、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业务知识培训。依法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指导学校大力开展卫生防疫教育,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对学校常见病防治和传染病的监测、预报、控制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培训,监督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协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指导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依法查处不法商家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经营欺诈、不正当竞争等损害消费者及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学校周边无照商贩摊点,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的经营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应定期检查学校电梯、锅炉、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情况,抓好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依法执行食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的卫生审查,加大对学校周边商店、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销售给学生。切实加强对学生预防性药品、疫苗的检验、监管,严防不合格药品、疫苗、食品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确保学生集中食用的食品、药品安全。

民族宗教部门职责:加强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宣传;会同教育部门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宗教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识别正常宗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向校园渗透与传播。

县(区)政府职责:根据全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部署,把维护学校稳定和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和协调所属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抓好所属各部门职责落实,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建标准(附后)

四、2008年实施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425日——515日)。

制定印发《淮北市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和《淮北市“平安校园”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教育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通过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调动广大师生及市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创建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515----1130日)。

1、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含校园及周边社会稳定隐患和安全隐患等。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创建工作职责,深入校园指导开展治安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要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力求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造册,认真、如实统计后,报送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认真整改。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有效地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做到快速整改,彻底消除;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在有关职能部的指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落实人力、物力、财力,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之前,要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于依靠学校自身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申请相关部门或所属政府予以解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812月上旬)

届时淮北市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将依据各职能部门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对各职能部门在创建中职责履行情况和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创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梳理,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以备查验。

考核验收结束后,将对全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创建工作中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平安淮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载体,是促进淮北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同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宣传广大师生参与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先进事迹,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持之以恒。创建“平安校园”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精诚合作,必须建立“平安校园”长效保障机制。教育、公安、安监、司法、卫生、工商、建设、文化、市容等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及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附:淮北市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指标体系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文章录入:郭磊    责任编辑: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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