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淮北市教职工书画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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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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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淮北市教职工书画展的通知
淮教[2008]34号
为隆重庆祝全国第二十四个教师节,赞扬淮北教育和谐均衡发展成果,讴歌教师为人师表、甘为人梯的崇高美德,彰显淮北教育书画艺术魅力,构建展示教师书画艺术风采、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书画传统文化创作热情,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教师节举办淮北市教职工书画大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凡是我市各级教育工作者,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征稿要求 1、内容:书法内容为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格言等,尤为提倡自撰词联。绘画内容以讴歌和谐教育颂扬教师风采为主题。 2、规格: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均为竖式,油画、水粉画等自定。 3、种类:绘画类为国画、油画、工笔、水粉画等;书法类为楷、草、隶、篆、行书等,草书和篆书要附释文。 4、装裱:书法、国画作品勿需装裱,由教育局统一装裱,油画、水粉画作品由作者装裱后参选。所有作品均在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性别、作品名称、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 三、截稿日期 自征稿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作品送交市教育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885026 四、展览规模 本次大展拟定入展作品100件,特邀作品若干件。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展设一等奖书画各2名,二等奖书画各3名,三等奖书画各5名,优秀奖书画各10名。 六、作品评审 1、由市教育局邀请淮北市著名书画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来稿进行严肃认真的初评、终评。 2、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00件;第二阶段,从入展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40件。 3、届时将在淮北教育电视台、淮北教育网公布获奖和入展名单。 七、作者待遇 1、入展和获奖作者由淮北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2、获奖作品不退由淮北市教育局收藏纪念,入展作品展览后退还作者,于2008年9月下旬到市教育工会领取。 八、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鼓励和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创作,努力把我市和谐教育成果及教职工书画艺术风采展示给全市人民。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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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郭磊 责任编辑: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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