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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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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教育局
财政局
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淮教[2008]33号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淮政〔2008〕17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教助〔2008〕2号)精神,按照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实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的第二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建设,构建和谐淮北的重要一年。继续加强对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的监督检查,是确保民生工程教育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财政、监察等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对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实施无缝隙监督。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高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今年我市民生工程三大教育项目,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政策性强,监督检查必须理清思路,明确内容,突出重点,实施全过程、无缝隙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面。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做出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抓好监督检查,重点把握“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各县区建立相应机构,县区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二是资金落实是否到位。改革能否顺利实施,关键是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资金能否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改革工作要求,将应承担的改革资金列入预算,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要完善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协调发展,要确保城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依法足额征收和及时拨付,并保证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三是管理监督是否到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改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明确改革资金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和津补贴,不得用于偿还“普九”欠债;要加强中小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舆论宣传是否到位。各县区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论证、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一是检查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在规划项目学校时,既要考虑当前普及义务教育的现实需要,又要考虑基础教育未来发展的长远需要,做到目标确定合理,定点布局科学。在项目设计标准上,要坚持“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不能脱离当地实际,盲目攀比和提高建设标准,搞“花架子”,搞形象工程,劳民伤财。二是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对于工程资金,要求实行项目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坚决防止挤占、挪用和浪费。要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目标、统一质量标准进行建设,突出重点,集中投入,避免“撒胡椒面”。要按照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认真做好项目投资概算,防止超投资、超概算、超标准现象,杜绝“半拉子工程”、“胡子工程”,做到“建一所、成一所,发挥效益一所”。同时,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使有限的建设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腐败行为。三是检查项目管理是否到位。切实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项目管理。一要做好项目规划、勘察和设计。杜绝“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二要实行招标管理。危改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度较小的项目,可实行打捆招标,也可实行邀请招标或议标。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禁搞“人情招标”和“买卖发包”,杜绝工程转包。三要搞好工程监理和监督。凡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都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建设监理。项目学校要选择熟悉基建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统一培训后出任现场监管人员,实行全天候施工监督,详细记录监督日志。四要抓好项目竣工验收。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到项目完工,工程资料立卷归档到位。五要建立台帐,凡列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的项目,市、县(区)危改办要对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等建立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高职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是否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督促所属学校,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工作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各高职、中职学校是否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高职院校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中职学校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和校内奖学金以及家庭特殊困难补助等。二是加强对资助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各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的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学校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资助对象及发放情况台帐,是否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发放资助资金,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是否严格规范收费管理,有无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存在。三是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资助对象界定错误,统计数据中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统计报表是否准确及时;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三、强化纪律,从严查处,坚决纠正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实施中的违纪问题。
    各级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和设立专项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的举报和投诉,并注意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建设工作问责制。教育、发改委、财政、扶贫和建设等部门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履行规定手续,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所有参与危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督与管理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责任人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的安排使用、中小学收费等情况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认真分析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校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各种挤占、挪用、截留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对学生资助工作中,擅自降低补助和发放标准,应公开事项未公开,搞暗箱操作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搞变通、打折扣的;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严重影响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和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在坚决纠正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还要注意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责成其限期完善;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的,要责成其立即纠正。
    四、着眼长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做好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教育、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教育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精心谋划,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民生工程教育项目顺利实施。去年已经建立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并安排具体承办人员抓好此项工作。要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了解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善于发现问题,纠正并解决问题。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监督检查方案,坚持上下联动,认真组织实施好对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督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的重点主要是领导责任落实、机构人员到位、资金筹措与使用、优惠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工程进度与质量、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帮助查找原因,及时开出督办单,限期整改,并将督查结果通报。
    三要建立民生工程教育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考评制度。对资金落实到位、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危房改造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或挤占、挪用、截留民生工程教育项目专项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每年年底,市教育、财政、监察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民生工程教育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专项考评,形成专项考评报告,作为今后政策、资金优先扶持的依据。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监察局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民生工程  教育  监督  意见                  
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
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发:濉溪县、各区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各相关学校   
 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


 
文章录入:郭磊    责任编辑: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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